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充分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根据《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对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加公益性岗位指标的批复》(藏就服中心〔2025〕5号)及《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萨嘎县户籍(优先考虑我县符合条件的受灾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并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一)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三)城镇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残疾人员;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镇家庭或个人;
(五)城镇失业人员。自登记失业后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人员;
(六)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七)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
(八)登记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的萨嘎籍大中专全日制毕业生;
(九)失地农牧民。依法被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土地农牧民。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6月28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西藏萨嘎县伦珠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办)。
咨询电话:
0892-820265018989925104次旺
(二)资格审查
由报名人员持《萨嘎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学历证书、残疾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失地证明、退役证、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面试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自录用文件下发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工资,由县人社局按照薪资待遇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公告由萨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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