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满足浪卡子县藏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房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薪资待遇
1.岗位:1名药房工作人员。
2.薪资待遇:基本工资4500元/月,加班及出差可领取加班及出差补助。每年休假30天,产假3个月、陪产假15天、育儿假15天,其他假期与在编干部一致。
3.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二、人员管理
由县藏医院制定人员管理办法并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到期根据工作表现续聘。
三、人员要求
岗位面向浪卡子县户籍应往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藏医藏药学专业,持有藏医药初级药师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优先考虑,熟悉藏药特性、功效及药房管理流程,有藏药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浪卡子县藏医院(堆西路47号);
联系电话:19889233332;18289035875;
报名材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至5月12日(10:00—12:30,15:30—18:00)。
(二)笔试时间:2025年5月16日10:00—12:0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三)面试:面试比例为1: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热爱藏医药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处于刑事案件处理阶段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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