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6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6名。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不良记录;(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
报名事项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月28日。
地点: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咨询电话:0894-5666597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及相关就业困难佐证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二)面试
审核通过者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不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录用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将在巴宜区人社局大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
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管理及待遇按照巴宜区公益性岗位标准统一执行。五
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我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94-5831355。
本公告由巴宜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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