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为满足和田地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专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
二、招聘计划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具体详见附件《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具有2年及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具有2年及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等人员,年龄可以放宽2周岁(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因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
(九)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等,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1、持有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的人员或者特长人员;
2、持有健身健美相关资格证的人员;
3、急救医疗人员(需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可优先);
4、摄影、计算机、新闻采编、平面设计、播音主持、汉语言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
5、持有B2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该类车型的人员。
(十)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不色盲、不口吃;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治审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5年11月9日10:00至11月13日19:3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https://www.xjrc365.com)平台报名,报名截止后开展资格审查。
2.报名成功人员于2025年11月14日10:00至19:30,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携带采用电脑填写并打印《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A4纸规格)。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景为渐变蓝)
(4)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
(5)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计算机、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7)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年龄放宽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还需携带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的,还需携带相关资质证件证书复印件。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后续招聘工作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具体标准详见《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满分为60分,及格线为24分。体能测试成绩低于24分或者体能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待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具体时间、地点,待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具体时间、地点,待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政审
政治审查采用考生自行审查和招聘单位统一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照征兵考察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生需按要求填写《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到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及居住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审查。政治审查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自我认知与岗位认知、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面试满分为40分。面试成绩低于24分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公示及合同签订
1、公示。经政治审查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2、合同签订。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集中培训3个月,经培训及考核鉴定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五、入职培训
新招聘人员由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期间退出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高低等额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执勤补贴和高危补助三部分组成,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2个月。
2、基本工资每人每月5153元(含五险),执勤补贴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进行发放。
3、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依规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4、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按规定不超过8天/月实行轮休(试用期不享受轮休)。
(二)福利待遇
1、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2、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3、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度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福利待遇。
4、新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和被装。
七、其他要求
(一)纪检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社会的监督。
(二)回避制度。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落实回避制度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要求给予处理和处分。
(三)相关要求。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公告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就业服务网等媒体发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四)报考咨询
联系人:队务督察科0903-2053494
咨询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工作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