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满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全力保障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聘用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纹身,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4)部队复退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厨师证、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全日制本科毕业者、持机动车驾驶证B2以及具有相应后勤保障资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5.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6.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其他不合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8.聘用的专职消防员不具备公务员、事业编人员的身份。
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负责解释。
四、薪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标准以市消防救援大队的相关规定执行,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3700元。大专增加学历工资1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增加学历工资200元/月,根据工作年限增加100元/年。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发放被装,并按照工作年限逐年递增。政府专职消防员一经聘用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集中培训合格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2.根据工作性质,工作满一年以上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不满一年辞职自行承担被装费用;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4.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20天/年;
5.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和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将附表1:《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完整,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1张,1寸免冠照片1张,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证复印件1份,有立功受奖证明的请一并携带复印件1份,一并交至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61号院内大队办公楼一楼报名,联系电话:13999722661;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10:00至2025年11月25日18:00(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公布地址:中国新疆人才网报(https://www.xjrc365.com)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起2天内未接到电话通知面试者,即为初审未通过,不再予以电话通知,审查材料不予退回;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设定总分为120分,由面试分(40分)、体能测试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分(40分)三部分组成,体检合格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1.体能测试分。由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打分;
2.面试分。按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现场打分确定报考人员该项分值;
3.岗位适应性测试分。结合具体岗位设置考核科目,消防战斗员、通讯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聘用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消防文员考公文应用,由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报考人员现场表现进行打分。
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总成绩;
(二)体能测试
消防战斗员岗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聘用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考核标准自行下载附表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聘用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试每项得分从高到低按该项合格人数依次递减,体能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项考核。
(三)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四)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政治考察,对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标准进行入职体检。
3.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全部合格人员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当原定候选人放弃资格、体检或政审不通过、公示存疑等情况导致职位空缺时启用递补,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候选人满足特定条件,如面试分数、体检政审合格等。
5.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6.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3999722661(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崔志强)
监督电话:18199659964(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