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博州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博州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5.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1990年10月29日后出生。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前一日。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xinjiang.gov.v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博州政府网(www.xjyl.gov.cn,下同)及博州国家保密局公众号“博州保密”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后续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均通过博州国家保密局公众号“博州保密”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的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统一按照“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2739643998@qq.com,报名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9日19:30前,报名时间截止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材料:
①《博州国家保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证明;
④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专业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或《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附件3);
5.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博州国家保密局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
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2)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承诺人签字处”签字。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考核环节相关通知在博州国家保密局公众号“博州保密”进行公布。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以考生量化分数分值的形式公布,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考核期间所有成绩将在博州国家保密局公众号“博州保密”发布。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由博州国家保密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博州国家保密局另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
(六)考察
1.博州国家保密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结果由博州党委办公室负责审定。
(七)公示
博州国家保密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博州国家保密局局务会和博州党委办公室室务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博州政府网和博州国家保密局公众号“博州保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博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办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6-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博州国家保密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报名咨询电话:0909-2318604
监督电话:0909-2318099(博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办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