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护航经济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博乐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0月17日至2007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九)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刑事立案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9日19:00截止。
2.报名可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报名;
3.报名网址:https://www.xjrc365.com;
4.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薄(户主+本人)原件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正式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登录学信网下载);
③政审表、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附件3)扫描件;
④个人信用报告扫描件;
⑤复转军人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复员转业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核查结果1个工作日后通过网上或短信通知报考者本人,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按照要求上传,并在笔试当日开考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1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2张带至现场进行核验,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二)笔试
1.内容。试卷为综合卷,包含公共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2.分值。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4.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5.笔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能测试
1.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男生1000米、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女生800米、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
2.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3.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申请复查的,经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综合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结论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博乐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一个月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五、其他要求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违反考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3.请各位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发布。
(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站发布。
七、咨询电话
博乐市公安局政工室:0909-2239013;
本《公告》由博乐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