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3人5个岗位
为加快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新疆兵团阿拉尔医院医共体(以下简称: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医共体)现面向社会引进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欢迎八方英才加入我们的团队,敬请社会各界人士举荐贤才!
一、单位简介
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是兵团首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与兵团于2021年11月合作共建。医院前身为第一师阿拉尔医院(始建于1958年),现为阿拉尔市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急救及紧急医学救援于一体的三甲综合医院,承担着兵团“医卫戍边”的重要职责使命。院区总占地约500亩,一期项目占地200亩,总投资10.56亿元,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医院内设临床科室34个、医技医辅科室10个和职能科室20个,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孵化科室1个,兵团级重点专科6个(骨科、普外科、心血管科、妇产科、精神科、放射影像科)。编制床位650张(开放床位715张),在职职工1275人,其中:医疗卫生技术人员944人、其他专业技术人才59人。
作为浙江邵逸夫医院现行的六大院区之一,邵医总院先后选派常驻专家+柔性专家320余位到院开展常态化帮扶与指导,开启“专家治院”和“三主任制”管理新模式,肿瘤科等8个科室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病理科等8个科室实现从弱到强的蜕变,国家级五大中心建设实现零的突破,南疆首支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于2024年高评价通过验收。推行“全院一张床”模式,床位使用率增至95%以上,三四级手术同比增幅超20%,转外就医患者同比下降超四成。2022年8月以来,累计开展以5G超远程机器人手术为代表的各类新技术新项目180余项,填补兵团医疗技术空白19项,信息化远程体系建设初步实现互联互通,各项“黑科技”赋能“智慧医院”建设提速升级。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微创外科国际培训班等大型国家级学术交流项目10余场,参培学员1200余人,吸引来自中亚五国、东南亚等11个国家、地区共29名学员参培,品牌和区域影响力逐步向国际化延展。
医院先后引进来自国内外的50万元以上高端医疗设备110余台件,涉及功能检查、生化分析、急诊急救、病理诊断等多个领域。2023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等国家级集体和个人荣誉30余项、“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集体和个人省级荣誉20余项,包括全国公立医院临床科室标杆党支部、中国家庭健康守门人、爱婴医院、“2024年度美丽医院”等多项国家级殊荣。成为“塔里木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和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医院、兵团南疆机器人手术中心、兵团子宫腔疾病微创诊疗中心、腹腔感染和重症胰腺炎诊治联盟新疆兵团核心单位”等机构。
下一步,医院将以兵团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契机,以“锚定目标、问题导向、文化交融、精准微创、守正创新”20字方针作为发展行动指南,加快“1+5+N”一体多翼医疗服务新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一所具有“邵医特色”、兼具“平战结合、平疫结合、平急结合”三大功能、护佑南疆及周边地区、国家民众身心健康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和统一程序的工作原则。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33人。招聘人员实行事业编制管理。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人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报名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医共体岗位的人才需严格按照以下引进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5年10月24日20:00。
1.报名人员可在信息发布平台和公告下方下载《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医共体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查询岗位条件、联系方式及邮箱。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有关事项时,请拨打联系电话。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如实填写《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医共体2025年高层次引才工作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职位指定的邮箱(材料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邮箱:srrsahhr@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名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5年10月25日20:00。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名人员上传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谈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面谈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谈,面谈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谈成绩当场公布,面谈成绩未达到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
(五)递补
如有报名人员放弃,视情况按照面谈成绩依次递补后续报名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资格复审
引才单位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新疆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本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进入聘用环节。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引才结果经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入职后,按照《第一师阿拉尔市特色人才高地建设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人才津贴、购房补助、住房补助等政策待遇和服务。
4.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
六、监督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由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由第一师阿拉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兵团、师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浙大邵逸夫医院阿拉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电话:0997-466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