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新疆北屯得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投集团),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为第十师北屯市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建投集团现拥有9家二级子公司,即:北屯得仁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北屯市通用航空管理有限公司、北屯得仁惠民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得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得仁惠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额尔齐斯河特种冷水鱼有限公司、新疆北屯得仁华晟商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得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北屯市得仁项目咨询管理公司;3家三级子公司:新疆宏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北屯得仁高速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北屯得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部:会计1人、稽核会计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会计(1人):大专及以上,45岁以下,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中级会计职称优先;5年以上企业财务相关经验,有国企工作经验优先;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财务会计制度,能熟练处理账务及税务相关工作;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尤其是Excel数据处理功能,工作细致、严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2.稽核会计(1人):大专及以上,45岁以下,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有初级会计资格证书;3年以上企业财务相关经验,有国企工作经验优先;熟悉财务管理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制度,了解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相关知识;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数据统计与分析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各部门有效协作,确保财务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及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8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新疆北屯市华阳路1285-1-6号一楼东面大厅建投集团办公室递交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个人征信材料;或将以上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1570147911@qq.com。
(二)资格审查
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将对递交报名表的应聘人员学历、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考试(笔试及面试)
1.笔试将由公司根据各部门职能出1~3道试题,由应聘者作答,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评定分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协调沟通、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比例为1:3。
3.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取消录取资格。(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看笔试成绩)
4.笔试、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聘用方式
试用期满,根据该员工试用期考核情况确认是否聘用。一经聘用,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体检
根据考试和面试综合结果,公司将组织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地点:北屯医院。
(六)公示及薪酬待遇
经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工作岗位的将在公司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大病、工伤以及住房公积金。入职人员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为公司同岗员工薪酬的85%;薪酬按公司相应岗位待遇执行。
(四)体检
根据考试和面试综合结果,公司将组织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地点:北屯医院。
(五)公示、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工作岗位的将在公司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大病、工伤以及住房公积金。薪酬按公司相应岗位待遇执行。
四、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新疆北屯市华阳路1285-1-6号一楼大厅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906-3353276
联系人:王女士13319067202
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竞聘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错填错报个人信息,造成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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