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0个岗位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名,属事业单位编制。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年龄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1979年8月31日;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1984年8月31日。
(七)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需要在入职两年内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对象
(一)博士人才。
(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
同时符合《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填写《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lmzyjsxyrsrc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25年高层次人才+岗位序号+姓名。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应聘资格及恶意扰乱应聘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三)面谈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试讲、提问等环节。报考人员考核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
(七)递补
如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能聘用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监督
此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及全体报考人员的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7-8662023。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上报的材料负责。如报名提供的材料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人才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997--8662066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人才处
附件:
1.《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2.《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