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2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吐鲁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机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监察机关留置看护勤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机构警务辅助人员18人(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具体详见《吐鲁番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机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199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满18周岁)。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七)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吐鲁番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或辞职不满1年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因违纪违法、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吐鲁番就业服务网(https://www.tlfjy.net/)、“火洲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网络报名、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火洲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10:00--2025年8月30日20: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吐鲁番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区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3.相关费用。本次考试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40元,由参加相应测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缴费请登录http://bm.hnrcsc.com按有关要求进行。(本次考试缴费方式仅支持支付宝缴费)
(三)笔试
1.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5年9月3日10:00至9月6日10: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的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5年9月6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报名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以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阅卷结束后,吐鲁番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核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吐鲁番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入闱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吐鲁番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笔试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优先聘用形式的佐证材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职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在吐鲁番市高昌区设置体能测试场地,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按单向流程进行。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者成绩不合格情况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时进行等额递补。
(六)面试
1.面试要求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在吐鲁番市高昌区设置面试考场,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进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体检不合格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替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吐鲁番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察应当组建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组织实施单位应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指导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其他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因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本岗位无符合人选的,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调剂。
(十)聘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吐鲁番市公安局与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辅警有关规定计发薪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全程由吐鲁番市公安局督察审计支队监督。
六、其他要求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违反考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4.请各位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吐鲁番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7.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995-8161007
技术服务电话:0731-89922182/89919950(工作日咨询)
8.监督电话:
吐鲁番市公安局人事科:0995-8529117
吐鲁番市公安局机关纪委:0995-85255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