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喀什地区兵团草湖项目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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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信息

招聘151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18 10:00-2025/8/22 19:30

根据工作需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8日至2007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北京时间2025年8月18日10:00起至2025年8月22日19:30止(5个工作日)。每日报名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30。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机关将一律不予审核。


2.报名所需材料: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纸质版(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④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复印件,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⑤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纸质版。⑥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白底黑色衣服)⑦如有其他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⑧报名人员须本人赴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以其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将报名资料进行整理后,前往41团草湖镇东湖便民警务站进行现场报名。


东湖路与学府路交叉口


(二)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公众号发布公告形式告知,请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41团魅力草湖”。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结束后由草湖项目区公安局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合格人员后,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通过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有缺考、违纪或者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上述程序结果合格人员,由草湖项目区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由草湖项目区公安局组织教育训练科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综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草湖项目区公安局负责。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草湖项目区公安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使用假毕业证或冒充退伍军人进入辅警队伍的,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公安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19999261129。


薪资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注意事项


1.工作地点为草湖镇及周边,请各位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一经录用,须服从组织对工作岗位的分配与调整。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辅警不具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6.本《公告》由草湖项目区公安局组织教育训练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910086(10:00-13:30、16:00-19:30)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