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隶属于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于1963年成立,注册资金868.5万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副县级。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主要职责任务:为国土资源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国土资源调查研究: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与保护利用调研、国土资源发展趋势调研;国土资源咨询建议: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与保护利用咨询建议、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咨询建议、国土资源规划实施咨询建议、国土资源项目咨询建议、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规划理论与技术规程研究(相关服务)。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8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及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8月15日之前通过邮件报名(邮箱:348570263@qq.com)。
2.如实填写《塔城地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有效期内学历/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发送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及面试环节。
时间:2025年8月20日10:30-19:30
地点:塔城地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办公楼(新疆塔城市拜格托别街28号)二楼会议室
2.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了解考生综合业务能力素质、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及专业能力等。
4.体检:面试合格者需参加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交于塔城地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招聘小组。
5.考察:塔城地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报考人员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伪造证件者,取消入职资格。
(三)公示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入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有异议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入职及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68795(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期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