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新科资字〔2020〕58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61号)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科研助理岗位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成立于1959年7月1日。现已成为全国规模较大、中西医人才汇聚、学科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中医特色突出、设备配套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和涉外医疗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设有102个临床医技科室,28个行政后勤科室,3个门诊部,1个分院,1个分部,开放床位3600张,在职员工近4000人,2024年门诊量261万人次,出院人数近19万人次。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医院位列全国前5%行列。
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培育单位、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项目单位、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医院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人、国家岐黄学者1人、国家青年岐黄学者1人、自治区中医药名医11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16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科研助理岗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应届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详见附件1。
四、相关待遇
(一)科研助理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劳动合同期满且考核优秀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
(二)根据学历层次确定税前工资标准:
1.本科学历工资为4000元/月(含个人社保);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资为4500元/月(含个人社保)。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应届生,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2.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六、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9日19:30(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旁建设银行七楼702室人事科。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请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121.36.35.9:8088/userlgin.html?r=0.20457666147243003,注册或登录账号后填写个人简历,在首页“招聘”模块选择意向岗位并进行投递。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确认。请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考察表》(附件2)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考察材料;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4)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2)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本科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
(二)招聘流程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50%+试工×50%;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将被拟录用。
4.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医院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91-5852368(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5年应届毕业生录用时须达到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医院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