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2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阿图什市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全力做好辖区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消防员9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5年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消防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维护祖国统一。
3.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指2007年6月12日<含当天>之前,1995年6月12日<含当天>之后出生),能够流利的交流及使用书写国家通用语言,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和办公室应用软件。此次阿图什市招聘编制外消防员,因战斗员岗位(附件1:202502岗位)需执行24小时战备执勤制度,执行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抢险救援、其他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任务,建议男性报考。
6.具备能正常参加24小时值班备勤及各类勤务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报考人员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纹身,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缺陷。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
6.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面积疤痕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以上程序均由人社、消防部门组成的编制外消防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1.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ats.gov.cn);
2.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n)。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18日20:00时报名截止(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北京时间16:00—20: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6月20日20:00时资格审查截止(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北京时间16:00—20: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兴业路消防救援站(阿图什市新城街道创业大道17号<克州职业技术学院旁>)。
(2)资格审查:
①报名者必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最新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部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三支一扶”或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期满服务证书等相关资料;
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本人所在页);
⑥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渐白彩色照片4张;
⑦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曾有工作单位且已在原单位离职的,需要提供原单位正常离职证明;
⑧《2025年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消防员报名表》;
⑨《2025年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消防员考察表》;
⑩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责。
3.领取考试准考证:2025年6月21日至6月22日20:00时领取考试准考证截止(上午北京时间10:00至14:00,下午北京时间16:00至20:00),由本人持身份证在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兴业路消防救援站(阿图什市新城街道创业大道17号<克州职业技术学院旁>)领取考试准考证。
(三)考核
1.体能测试。202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在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兴业路消防救援站(阿图什市新城街道创业大道17号<克州职业技术学院旁>)进行体能测试。为确保体能测试工作正常开展,在当天体能测试开始前,所有考生签订《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岗位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执行。体能测试含1000米跑(必考项目),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往返跑、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最高60分,体能测试项目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由编制外消防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2025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在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阿图什市光明南路31号<阿图什市公安局旁>)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语种为国家通用语言,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根据岗位体能测试综合(合格及以上)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其中,202501(通讯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入闱面试;202502(战斗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岗位体能测试综合(合格及以上)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或者其他招聘岗位上进行调剂(岗位条件必须相符,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者自愿放弃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由编制外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
2025年6月30日进行体检。体检根据岗位面试(合格及以上)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其中,202501(通讯员)岗位体检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进入体检;202502(战斗员)岗位体检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进入体检,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岗位面试(合格及以上)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或者其他招聘岗位上进行调剂(岗位条件必须相符,面试<合格及以上>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消防员招录考核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要求执行。体检人员需统一至用人单位指定的二级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能当场得知的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经单位同意当天在院内复查。对不能当场得知的体检结果如有异议,考生可在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有异议的体检项目复查申请,经单位同意到其他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查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体检成绩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复查)成绩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考察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第二章“消防员招录对象的政治条件”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学习和业务工作能力素质、计生状况、遵守法制及其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三支一扶”或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经历、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考察。考察中,经审定不合格招聘条件和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结束后,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递补。递补按照岗位面试(合格及以上)成绩合格从高分至低分,且体检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替补不足的,可按照上述规则在其他招聘岗位上进行调剂(岗位条件必须相符,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直至递补满额后完成调档工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ats.gov.cn)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与公示期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调取聘用人员个人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或委托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绩及岗位需要进行续聘,不再续聘的终止聘用合同。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严格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的方式进行管理。
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新聘编制外消防员名册报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岗位培训
拟聘用人员统一开展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由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培训内容为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岗前培训结束后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结业考核。新聘人员在培训期间自愿放弃岗前培训或者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1.拟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如下:
研究生硕士学位学历:月应发工资不低于7100元(含实发工资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本科学士学位学历:月应发工资不低于6281元(含实发工资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大专学历:月应发工资5804元(含实发工资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培训、上岗期间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保障被装、食、宿(集体宿舍)。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聘用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编制外消防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233751
举报电话:0908-42222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