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双河国农食品公司经理层成员的创新活力和担当作为,公司根据关于开展国投集团内部开展权属企业年度经济目标“揭榜挂帅”的要求,公开招聘公司经营团队成员。
一、公司简介
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双河市经济开发区,是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国有控股企业,主要业务为生猪屠宰、加工及销售;肉类冷冻储备、冷链及各种肉制品、蛋制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调理食品等的加工与销售。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四、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担当精神和团队意识强,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
(二)报名范围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和集团员工均可报名,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名的。
五、招聘程序
工作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甄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
(1)填写《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市场化招聘报名表》电子版(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详见附件2。
(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各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荣誉证书证件、现岗位任职证明文件等。
(3)以上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356722258@qq.com。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本师域内的在职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察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面试甄选
由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组成考评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测评和面试评估。
面试时请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国农食品公司人事办公室,同时携带相应证书原件以备查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候选人员。
1.通知候选人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2.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从业等情况。
3.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适合或放弃考察的不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视情况依次递补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公司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没有符合该岗位条件的人员报名或经面试没有适合该岗位人选等情形,该岗位可暂时空置或取消,也可根据发展需要重新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六、薪酬待遇
1.经理层成员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2.基本年薪(预发薪酬)根据具体岗位按照公司现行薪酬标准核定月预发基数,绩效年薪按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情况确定。
3.经理层成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工作地点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八、应聘须知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集团纪委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对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信息保密,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由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解释。
联系人:贾女士联系电话:1850900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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