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阿克苏地区两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为全地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现定向塔里木大学、新疆理工学院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塔里木大学、新疆理工学院历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录取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
3.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以上;
5.具有在法院书记员岗位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公务员招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0.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1.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2.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按发布公告、资格初审、计算机录入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在塔里木大学、新疆理工学院校园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初步审核工作(2025年1月17日)填写《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2025年定向疆内高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电子版)、学位证(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59890819@qq.com,由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一审核盖章。
(三)考试(2025年1月18日至1月19日)考试分为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计算机速录(看打或听打)测试。分国家通用语言、维吾尔语两种测试方式进行。计算机速录(看打或听打)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或维吾尔语文字输入速度和速记内容的准确率。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按照国家通用语言、维吾尔语速录(看打或听打)测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15名考试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6名,维吾尔语9名)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采取结构式面试(面谈)方式进行。题目现场抽签确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取评委平均分为个人所得分。根据拟招聘职位的实际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当场发放体检通知。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进入体检、考察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当职位出现空缺时,征得考生同意,可以进行调剂。调剂按照所有服从调剂考生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直到所有空缺职位全部递补。
(四)体检(2025年1月20日至1月21日)
1.体检统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
(五)政审考察(202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体检合格人员填写《阿克苏地区两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由阿克苏地区两级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2025年1月24日-2月6日)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入职人员,在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确定人选。
(七)培训(2025年2月7日)对拟入职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八)签订合同培训结束后,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考生考试成绩及意愿,分配至库车市、沙雅县、温宿县、阿瓦提县人民法院。由各用人县(市)人民法院与考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执行。
三、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实行合同管理,期满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
(二)待遇保障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阶段工作接受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处全程监督。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入职资格。3.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咨询监督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97-2692819;
库车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97-7122030;
沙雅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97-8337122、8331288;
温宿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97-4533078;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97-5121069;
监督电话:0997-269281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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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阿克苏地区县(市)法院面向疆内高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录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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