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第十四师检察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法学、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3.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并如实填写《第十四师检察分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现场报名地址:昆玉市玉都大街与惠宁路交叉口西侧兵团第十四师检察分院。网上报名地址:请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兵团十四师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下载《第十四师检察分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填写好连同相关资料扫描发至1418619468@qq.com邮箱。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等形式于2024年12月2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考生的报名表和身份证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2月6日
笔试地点:在十四师昆玉市法治培训学校京昆路一号进行。
考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为主。
考试成绩:在兵团十四师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第十四师检察分院政治部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组织沟通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试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1.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第十四师检察分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聘用期间具有合格以上工作表现,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四、岗位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4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大专学历每月6000元左右(含五险、含绩效工资);本科学历每月6200元左右(含五险、含绩效工资)。
(二)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师检察分院纪检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或考生自身原因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将通过短信、电话或兵团十四师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通知本人。
(四)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本次招聘未授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成立所谓“试题研究组”“命题研究组”以及编写和发布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和信息,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903-2566633
监督举报电话:0903-256669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四师检察分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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