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员额制(编制外)财会专业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4.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具有一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5.遵纪守法,热爱财会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识水平及工作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8: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办公室(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3.报名手续: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认报名。
5.受过党纪、行政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均不接受报名。若对以上情形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面试、顶岗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顶岗考核(试岗)的综合评价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人员最多不超过前6名。若有效报考人数未形成竞争的,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面试进入顶岗考核(试岗)阶段,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否则取消资格。根据报名情况,考试、面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二轮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后,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阶段。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者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对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因报考者自动弃权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六)顶岗考核(试岗)
对公示无异议者进行顶岗考核(试岗),试岗期为三个月,试岗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医院要求的即予以辞退。
(七)签订劳动合同
试岗合格者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9—6625231
监督电话:0839-66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