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公告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7名方案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7名方案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7名方案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7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5/25 09:00-2025/5/29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5/06/05 09:00-2025/06/07 09:00
笔试时间
2025/6/7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是天津师范大学与南开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天津师范大学直属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公办校。学校坐落于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内西南板块,占地面积10772平方米,建筑面积8018平方米。


学校秉持“打造高水平优质义务教育”办学方向,充分借助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科优势、师范教育优势、教育资源优势,在战略规划、学校管理、教育改革、课程建设、教师发展、思政一体、国内国际交流合作、五育并举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探索教育资源协同发展,优质教师资源互派特色凝练,大中小共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设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高质量天津基础教育闪亮品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17人。岗位详细信息参照《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附件1)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入职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毕业证标注专业为一级学科,而岗位要求专业为相关二级学科的,需提供成绩单和学院开具的证明,说明培养方向或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的二级学科相一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具有一致性。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为:以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报考的,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9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报考的,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报考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中小学任教经历的人员,年龄在原有年龄要求基础上酌情放宽5岁。


有中小学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原有年龄要求基础上酌情放宽,最高放宽至40周岁。


用于放宽年龄限制的相应材料,需另外提供原服务单位证明、相应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专业职称证书等作为佐证材料。


有报考年龄、任教经历时长计算的截止日期均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的人员。


(9)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2025年5月21日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所有岗位均需在指定网站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5日9:00开始至5月29日16:00结束。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5日9:00开始至5月30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报考人员慎重报名。报考人员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无法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能力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6月7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准考证可在2025年6月5日9:00至2025年6月7日9:00,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打印。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025年6月12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各岗位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分别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10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如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因分数相同导致超过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不得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业成绩单(报考岗位明确要求需提供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的)。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证明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等)。


如报考人员尚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如在报到前仍未取得相应证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7)报考岗位中明确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人选空缺,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及格线60分,保留1位小数。


面试环节不及格的,能力测评为不合格。


4.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等相关信息。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在天津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岗位实践考察,岗位实践考察时间为期两周。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代为管理人事档案等。


(二)录用人员首个聘期为3年(上岗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因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学校将有权不予录用。


(三)入职即上五险一金;参考事业编制同类型岗位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标准。


(四)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的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237651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监督电话:022-23766266022-23765068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