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长兴县教育局组织下属学校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择优招聘优秀教育人才10人,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13日之后出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下表:
岗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机械 |
5 |
1.专业要求: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工艺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加工制造)、数控加工、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机电技术教育、机械电子工程。 2.学历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3.其他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大学期间参加教育部认可的(84项赛事)本专业(学科)相关竞赛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4)大学期间曾获省级及以上奖学金。 (5)获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6)具有制图员(或铣工/钳工/车工)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含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放宽至具有制图员(或铣工/钳工/车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7)个人(或辅导学生)曾在本专业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 |
电气自动化 |
5 |
1.专业要求: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科学技术、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工业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智能控制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智能装备安装与调试。 2.学历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3.其他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大学期间参加教育部认可的(84项赛事)本专业(学科)相关竞赛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4)大学期间曾获省级及以上奖学金。 (5)获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6)具有电工(或维修电工)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放宽至具有电工(或维修电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7)个人(或辅导学生)曾在本专业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 |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长兴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
3.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于12月13日(上午9:00至11:00)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0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相关荣誉证书以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现场资格复核时材料提供与线上提供材料不一致,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前期已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资格审核,仅网络报名而未到现场资格审核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每人限报1门学科,确认后不能更改。
4.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分为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教学能力测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70%。经评委打分评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择优录用。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测试时间为12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察及录用。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在6年以上。
三、其它说明
1.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因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因考察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6.拟录用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按时取得将解除人事关系。
7.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
8.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9.本公告由长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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