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位为水务集团所属区域性自来水产供销单位,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主营业务为区域内自来水的生产经营及供销服务,辅以纯净水的生产经营和定点销售业务。公司下设分子公司13个,主要承担着天津市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津南区、静海区以及部分北辰区的自来水产供销运营服务职能。公司区域内产水能力共计111万立方米/日。供水管网总长度9156.2公里,在装贸易结算水表323万具,服务人口520万。
因工作需要,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宜、注重能力和业绩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双向选择、择优选聘原则。
(五)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1人。
三、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日常履职和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判断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谋划推动工作,唯干唯实唯先,知责履责尽责,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勇于担当作为,修身律己廉洁。
4.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任职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未受过相关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二)具体任职要求
1.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
2.从事企业法务工作累计3年以上,熟悉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具有相关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3.水务集团内部报名人员除应具备条件1和2外,还应具有水务集团二级单位中层正职岗位1年以上或二级单位中层副职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水务集团总部主管及以上人员可参照二级单位中层正副职人员任职条件报名)。
4.社会报名人员除应具备条件1和2外,还应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正科级以上职位任职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位任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同等规模企业法律相关工作中层正职岗位1年以上或中层副职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同等规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且具有代理企业诉讼和非诉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般满3年经历。
5.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国企建设,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2.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合规审查和合规评价。
3.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工作,持续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执行、评估、改进等工作机制,牵头参与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订,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推动法治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
4.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并组织落实,参与重要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
5.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风险识别评估工作,组织整改内控缺陷,协调处置风险事项。
6.负责公司的法治、合规、内控、风险管理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培训制度。
7.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8.建立健全公司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合规、内控、风险管理机构,指导基层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工作。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曾犯罪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人员。
6.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解聘的人员。
7.在公务员及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人员。
9.水务集团系统外报考人员不得与水务集团系统内各单位在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实行聘任制管理,任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一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规定标准,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依据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兑现薪酬。
六、选聘流程
公告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正式聘任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11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zlsdwbgs@tj.gov.cn。具体材料包括:
(1)个人信息部分:报名表及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部分:学历学位证明(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3)选聘报告: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原岗位工作业绩;选聘岗位,对报名岗位认识及工作设想,选聘岗位优势分析;成功选聘后的工作目标、行动措施等;
(4)其他证书及材料: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竞聘工作组有权取消竞聘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备的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及时查收。
3.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2339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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