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省、市以及《广州大学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教育学院事业发展相关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科研秘书1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科研秘书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岗位类别:管理岗
(四)用工性质:劳动合同制B类岗位
(五)主要岗位职责:负责学院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等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岗位要求
(一)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二)专业要求: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三)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四、聘期和待遇说明
(一)聘期3年: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二)受聘后参照享受《广州大学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合同制》B岗人员待遇;
(三)期满不续聘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主题为“科研秘书应聘+姓名”),本次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28日16:30,以收到有关材料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②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③其它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汇总形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以邮件发送;
3.学院将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单独通知(请留有手机或邮箱信息)。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面试,材料恕不退回。
六、体检
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参照公务员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被聘用者将按广州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被聘人员须承诺经过所有招录程序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八、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五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老师
邮箱:n-zhijun@gz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