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强化我市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提高救援水平,增强工作效能,根据《广东省森林应急专业队伍教育训练大纲(试行)》《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聘员管理的通知》(汕机编〔2021〕78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经研究,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应急救援支队政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招聘市应急救援支队政府聘员3名,主要从事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详见《2025年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应急救援支队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94年12月13日至2006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和从事过政府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聘员管理的通知》(汕机编〔2021〕78号)等规定要求,曾被我市市直其他单位聘用、服务年限达不到最低时限的政府聘员(自政府聘员辞职之日起算1年内)不得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00至2025年12月2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资料制作成压缩包(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发送至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办(邮箱地址:swyjjdb@163.com)。
四、报名所需资料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考资料(其中,《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一)《2025年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应急救援支队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
(二)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3)。
(三)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
(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
(五)除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外,考生属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资料: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国有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3.符合岗位A1001放宽学历至高中以上的,需提供退伍军人或从事过政府消防救援工作相关证明。
五、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核
主要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年龄、学历(学位)证书、成长工作经历、伤病情况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及其他报名条件要求等进行审核,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资格审核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报名对象。
(二)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体能测试
根据《广东省森林应急专业队伍教育训练大纲(试行)》“体能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男)”28-30岁年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本次招聘体能测试共安排三个项目:1000米负重5公斤跑步、100米跑步、俯卧撑,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1000米负重5公斤跑步成绩×50%+100米跑步成绩×20%+俯卧撑×30%,体能考核总分不超过120分。
1.1000米负重5公斤跑步。分组考核,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标准见《体能测试标准》(附件4),得分低于60分的判定为不及格,不计分;超出100分的,每递减15秒增加5分,最高120分。
2.100米跑步。分组考核,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标准见《体能测试标准》(附件4),得分低于60分的判定为不及格,不计分;超出100分的,每递减0.2秒增加5分,最高120分。
3.俯卧撑。分组考核,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考核以2分钟内完成次数计算成绩,标准见《体能测试标准》(附件4),得分低于60分的判定为不及格,不计分;超出100分的,每递增5次增加5分,最高120分。
体能测评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未参加测评或任意一项体能测试项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所有体能考试成绩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1.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2.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体能测试分数高低为序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名次,则一同参加面试。如面试开展之前出现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不符等情况导致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将按照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1000米负重5公斤跑步成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实施。有纹身者一律不予录用、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予录用。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尾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委托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年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首日。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5.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体能测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6.本次公开招聘,如因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7.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逾期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且需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8.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9.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办咨询电话:0660-3270838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监督举报电话:0660-33635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