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东莞仲裁委员会(DGAC,以下简称“东莞仲裁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的公益性非营利商事仲裁机构,是东莞唯一登记的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秉持“仲裁为民、仲裁惠民”的宗旨,围绕“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目标,认真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标准、高要求、高起点推进发展,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努力为广大商事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打造东莞法治建设和湾区法律服务的靓丽名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协同提升,致力为东莞“双万”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贡献东莞仲裁的智慧和力量。
一、高速发展的湾区仲裁新锐:东莞仲裁委
•大湾区最年轻的仲裁机构:2021年正式启动运作,拥有年轻、高学历、朝气蓬勃的业务管理和办案秘书队伍,博士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占专职办案人员的比例达三分之二。
•全国发展最快的仲裁机构:启动运作短短四年,实现主要业务指标连年倍增,2024年受案标的额首次突破100亿元,广东省内仅次于深圳广州,排名全省第三,全国280余家仲裁机构中排名前17,涉外业务标的额排名全国前列。
•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单位:司法部确定的全国首批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大湾区率先直接以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形式设立,并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仲裁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业务专员(仲裁秘书岗)若干名。
(二)岗位要求:
1.2026年应届毕业生;
2.***法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相关专业毕业;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4.有仲裁行业工作经验或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5.具备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能够熟练处理英文法律文件和进行英文工作沟通者优先;
6.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踏实肯干,吃苦耐劳,逻辑性强,文字材料能力强。
特别优秀者,以上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仲裁庭办理仲裁案件的程序事务;
2.为仲裁庭和当事人提供与仲裁案件相关的秘书服务;
3.负责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仲裁业务研究、涉外仲裁事务处理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薪酬和福利待遇
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五险一金、住宿(外地毕业生)、早午晚工作餐、健康体检、节日慰问、单位免费停车、体育活动等工会福利和其他依法享有的待遇,业务培训、行业交流和东莞市实行的人才政策待遇等。具体由我委解释。
四、报名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填报《东莞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可点击链接http://www.arbdg.com/aboutus/index_7.html下载),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一般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名,如取得国外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其他有利于证明个人能力和资质的材料)等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dgac14@arbdg.com,邮件名请注明“2025年应聘+毕业院校+姓名”。
(二)我委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遴选,此后将安排初筛通过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联系人:
庾专员,电话0769-28822890
谢专员,电话0769-28822245
五、注意事项
(一)有意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简历。此后将安排初筛通过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二)我委将通过申请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件等)与申请者本人联系,请准确填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作弊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视情取消应聘资格。
六、网站
官网:www.arbd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