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7个岗位
根据协助工作需要,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职员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11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且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2025年国企职员招聘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11月26日至2007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须曾从事该岗位有关工作累计满2年。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国企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9:00至12月1日17:00。
(二)报名注册。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公开招聘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81)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相应格式的附件,附件上传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2月4日9:00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电话:0762-36013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三、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2月7日下午。
2.笔试要求。试题采取闭卷方式,共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通过河源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hyhdz.gov.cn/)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出现无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可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至低从报考其他相近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调剂。
2.面试要求。试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河源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
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应提交:1.报名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4.无犯罪记录证明;5.金融征信证明;6.岗位要求具有职称、证书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等材料;7.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领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政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政审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如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源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递补及调剂
1.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至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应聘人员放弃政审的;
(四)应聘人员政审不合格的;
(五)其他情形放弃或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
2.调剂。如出现无应聘人员的岗位,可按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至低从报考其他相近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调剂体检、政审人选。
五、聘用人员待遇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应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司规定的薪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