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10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附件1-1)。
(二)招聘对象: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社会在职人员。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2),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应聘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6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和要求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气象部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ydwzk.cn/gdqxbmzpzhl2026)。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11月27日9:00至12月4日12:00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初定2025年12月28日在广州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25日10:00至27日17:00。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法规规定)、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笔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组织面试。
面试由5位评委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广州)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事业单位招录平台(https://www.sydwzk.cn/)。
七、体检、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应如实报告在气象部门工作的亲属情况。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不收取费用,因应聘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余岗位招聘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事业单位招录平台(https://www.sydwzk.cn/)了解详情。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