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4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韶关市“百万英才汇南粤”2025年秋季招聘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集中组织开展韶关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韶关简介
韶关,古称韶州,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是“马坝人”的故乡,石峡文化的发祥地,有2100多年的建城史,有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1500多年历史的佛教禅宗祖庭南华寺,是唐代名相张九龄、宋代名臣余靖、明代抗倭名将陈璘等岭南历史名人的故乡,是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交融的重要枢纽,被誉为“岭南名郡”。
韶关人心善、风物美,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被誉为“地球同纬度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块绿洲”,素有“南岭生物基因库”和“珠江三角洲生态屏障”之称,森林覆盖率达74.59%。春绽杜鹃、夏绿群山、秋燃红叶、冬挂冰凌,四季流转如自然调色盘,有21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03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好山好水、好空气好食材是韶关响亮的名片。
韶关产业多元且根基扎实,是国家的“华南重工业基地”,培育了涵盖34个行业大类、20多个门类的工业体系,生产了中国第一架飞机、第一台电风扇、第一台洗衣机,创造了中国工业史上的多个第一。近年来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构建“12+4”现代化产业体系,获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唯一的数据中心集群。
韶关交通便利,丹霞机场通达全国主要城市,北江航运通江达海,“十高三铁两航”交通网四通八达,高铁每天停靠180多趟,到广州50分钟、到深圳90分钟、到香港1小时50分钟,融入了粤港澳大湾区两小时生活圈。
近年来,韶关市颁布实施了《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人才政策,重点实施五大人才项目,同步配套人才奖励、人才安居、绿色就医等11项全链条、精细化服务,为各类人才在韶关安居和干事创业提供优渥便利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韶关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在境内就读的2024、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除2026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取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经程序认定后,还可享受以下“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优惠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最高30万元人才津贴。
(二)硕士研究生最高15万元人才津贴。
(三)符合条件申领“丹霞英才卡”的,享受安居保障、社会保险、绿色医疗、免费景区、免费交通、金融创业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开展。
1.网络邮箱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0日8:30—11月25日17:30时止。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意向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晋江楼广场:2025年11月23日14:00—18:00。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德旺图书馆:2025年11月25日14:00—18:00。
3.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同时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打印)、《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4,自行打印)原件。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聘单位及岗位(如:张三/招聘单位+岗位),各项扫描件请按照《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4,自行打印)命名并标记序号。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仅限参加一个场次(福州大学或厦门大学二选一)的报名,重复报考两个以上岗位或者在两个场次同时报名岗位的应聘人员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报考年龄计算的时间截至2025年11月25日。
(3)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2026届毕业的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留学回国人员应在网络邮箱报名或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上的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8)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业务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按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手机号码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直接业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招聘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在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5.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728392,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百万英才汇南粤”——韶关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资格审核目录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