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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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介绍#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是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于2021年9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学前教育集团。集团由龙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龙城街道回龙雅苑幼儿园、龙城街道嶂背第一幼儿园三所幼儿园组成。集团秉承“让教育更懂儿童”的办园理念,采用“四部一体”的管理模式,在“共控质量、共享品牌”的基础上提升办园内涵,致力于打造一所自然、自由、自信的儿童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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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第一幼儿园
#园所介绍#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第一幼儿园,依山而建、空气清新,临近于嶂背郊野公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申屋路六巷7号,是龙岗区“民转公”新型公办幼儿园。隶属龙岗区龙城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实行“法人治理,以事定费”的管理模式,是龙岗区区一级幼儿园。
园内各功能室配套齐全,规划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整洁;幼儿园设有音体室、美术室、绘本馆、思维游戏室等多功能区域;园内有操场、三楼平台、共建花园等户外活动场地,配有大型玩具器械、各类体能体育器械等。龙城街道嶂背第一幼儿园致力打造“嶂背社区最好的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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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所环境#
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
深受师生的喜爱
关于你的N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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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资产管理员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财经、会计、审计相关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②有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证者优先。
实习生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2.专业:学前教育及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有耐心、有责任心;
6.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请将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报名表、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验证截图、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第一幼儿园。
3.面试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自我介绍、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zbdy9129@lg.gov.cn
2.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与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510197龚老师(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3.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4.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相关标准执行。
5.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