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拟在肇庆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调入肇庆市高要区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高要区巡察服务保障中心为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巡察办下属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广运用巡视巡察的信息化工作,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各类技术支撑;协助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配合做好联络员、财务审计、数据统计分析等专业性工作;协助区委巡察办落实巡察整改指导、党建工作、信息宣传、档案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选聘岗位和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名额5个,选聘对象为肇庆市范围内聘用在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见下表。
肇庆市高要区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公开选聘岗位表
选聘名额 |
调岗位及等级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条件 |
政治面貌 |
5 |
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上或专业技术岗十二级以上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 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3日后出生)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三、选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全部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3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历年年度考核(除试用期外)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或执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2.受过纪律处分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4.试用期或当地政策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以及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或邮政EMS快件等方式报名。现场报名的,请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13号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网络报名的,请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政务邮箱:gyjwbgs@zhaoqing.gov.cn。邮寄的,请将相关报名材料寄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13号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526100,联系人:伍富彪。联系电话:0758-8382236,截止日后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需用A4纸张打印。
(1)《2025年肇庆市高要区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3)有关任职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五个环节,由高要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高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数低于15人的,取消本次岗位公开选聘。
2.综合考核。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将于2025年12月上旬举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高要区纪委监委将采取电话、手机短信和在“高要清风”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
3.考察。按总成绩排名1:1确定考察人员,并由考察小组核查德、能、勤、绩、廉表现。
4.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后,组织初步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
(三)公示与选聘
1.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在高要区纪委监委网站和“高要清风”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无异议后按区内有关流程办理调入肇庆市高要区巡察服务保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未获选聘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本次选聘工作接受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8-8392787。
4.报名人员对参加本次选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8-8382236(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咨询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26日8:30—12:00、14:30—17:30。
5.本次选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高要清风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高要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838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