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惠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4名(具体详见《江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符合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5日之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四)无违纪违法和征信不良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教或其他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大搞封建迷信的。
(二)报名之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三)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等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行为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须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
1.《江南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
以上材料均须现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11月7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江南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惠城区下角菱湖二路16号207室),联系电话:0752-2248719。
(二)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持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会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综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30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应在30天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弃权处理。
(八)递补
因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2248719。
监督投诉电话:0752-224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