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4人38个岗位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1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准入条件;
7.港澳居民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现役军人、非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1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3-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的技工院校专业条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以下简称《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附件3-2)设置。技工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不限”的,在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学位不限)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设置了技工院校专业条件的岗位,不需要另行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已列入《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报名时请在学历栏中选择“技工院校”,职业(执业)资格栏中填写对应的职业资格。
3.招聘人员类型
“2025年毕业生”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非2025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5.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9时至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17时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573),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免笔试条件说明:岗位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二)考试办法
实行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免笔试的考生报名成功直接进入资格审查,不参加笔试。
(三)笔试
1.考试网上确认。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9时至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17时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免笔试考生也必须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2.打印准考证。所有确认考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参加笔试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上传至上述报名系统,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四)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当通过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考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因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5.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lyylj.gz.gov.cn/)上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和成绩:
管理和专技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工勤岗位采用实操考核的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3.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七)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非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
(八)考察对象确定
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免笔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非免笔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lyylj.g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聘用、薪酬待遇
(一)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分配制度执行。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2025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五)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负责最终解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联系电话:020-83835023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7843375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2619212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7850009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1232581
广州市越秀公园联系电话:020-86690556
广州动物园联系电话:020-38377863
广州市中山纪念堂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3516027
广州市儿童公园联系电话:020-86636683
广州市人民公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6669126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20-66616255
广东从化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7955628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0-83816414、83868925
监督电话:020-8382563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