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加强我中心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301号令)的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经电白区卫健局同意,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男区编外合同制人员(男护士)3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电白区卫生健康局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行政开除、辞职未满5周年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或扫描以下资料,用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电话号码”发至邮箱:dbmbz@vip.163.com,所提供的资料均需清晰可见。
①《茂名市电白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并附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见附件2)。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
③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高校毕业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下载)。
⑤资格证等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人民路厂
前巷6号一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方可参加下一环节面试;资格初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确定对象
我中心根据应聘者的执业资格、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成绩、荣誉奖励等综合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对象。符合者电话或邮箱通知考试,面试时需带齐报名所提交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
(四)面试安排
1、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100分满分,60分(含)以上合格。
5、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择优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依次由下一名填补空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电白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电白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安排其在相应岗位科室试岗,试用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试岗科室主任或护长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合格,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并报区卫健局备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按茂名市电白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同类人员相应的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要求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电白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所有。
4、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人民路厂前巷6号一楼办公室。联系人:李素娴联系电话:0668—511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