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国家卫健委直管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一所专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全面发展、拥有现代医疗设备及各层次优秀人才队伍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学术骨干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2025年事业编制学术骨干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5.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6.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科研能力及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承担夜班工作;
8.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从业资格;
9.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技术条件
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突出的临床技术特色和较强的临床实践经验,能够领导下级医生完成本专业疑难危急重症的诊断和救治工作,临床诊疗水平得到业界同行专家广泛认可;学术思想活跃,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引领本学科发展的能力;在相关专业及科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并具有开展国内领先的临床创新项目的能力;具有五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三)年龄条件
有副高职称者一般不超过45岁;有正高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的,经医院审批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人员;
7.发生过医疗、教学等事故的人员,或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况的人员;
8.应聘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应聘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的人员;
9.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日(岗位招满即止)。
请有意洽谈者请将个人应聘材料发至zssyrsk@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职位名称”+“本人姓名”(如“应聘骨科医师岗学术骨干张三”)。应聘材料包括:
1.中山三院事业编制学术骨干应聘报名表(WORD版及含本人签名的PDF版)(附件2)
2.相关证件材料(请按以下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
(1)身份证
(2)高中毕业以后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可通过“学信网”认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博士后经历人员提交博士后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含聘任发文);
(4)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
(5)近五年代表性成果及工作业绩等材料;
(6)至少两名国内外同行知名专家的推荐函(含推荐人签名及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考试考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告知。
2.资格复审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材料打印版/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结果等相关事宜另行短信或邮件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核
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采用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合格者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
(四)医院专家组评审
医院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的应聘人员医院专家组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评审方式为评委无记名投票。达到2/3到会专家赞成票为通过评审。
根据最终结果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如出现票数相同,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五)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六)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
将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推荐人选报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
(七)学校专家组评审
经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通过的,提交学校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专家评审组会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短信或邮件通知。经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八)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
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考察时最新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学校、医院网站公布。
(十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按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和医院相关规定实行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2.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时间截止期限计算至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时。
3.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有不符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来院考试、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
5.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或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而未能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专家组评审等情况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本招聘公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即止。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中山三院人事综合管理科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三院监察科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85253097(人事综合管理科)
监督电话:020-85253190(监察科)
邮箱:zssyrsk@mail.sysu.edu.cn
医院主页:https://www.zssy.com.cn/
附件:
附件1.2025年事业编制学术骨干招聘计划
附件2.中山三院事业编制学术骨干应聘报名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5年9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