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1个岗位
为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区基层队伍建设,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人选)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工作,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条件要求;
4.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需确保在2025年11月1日前转正),具有大专(含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户籍条件:①具有丰城街道城镇户籍的,户籍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日前;②非丰城街道城镇户籍的,需在本地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的。
4.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1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30-17: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时间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30分。
(三)报名地点: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6楼602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6921067,联系人:吴罡腾。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除另行规定外)。
3.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通知,并及时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2025年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人选)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党员身份证明;
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围绕社区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党务知识等内容设计题目。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
3.统一集中闭卷考试(在笔试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达笔试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4.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留意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综合成绩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政治审查等方面情况,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任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招录单位经集体研究认为确有工作需要的。
递补人选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规定办理,递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11月30日。
八、人员使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后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联审备案后,作为后备干部在社区换届选举中给予优先推荐,通过选举成为正式的社区“两委”干部,并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或未通过县联审的,街道可以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待遇按照新丰县社区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
九、补缺
已通过面试但未被录用的所有考生纳入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储备库管理,考生总成绩保留的有效期自成绩公布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本次招聘完成后至考生总成绩有效期满前,街道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储备库中择优按有关规定补缺。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由丰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丰城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2025年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人选)岗位表.xls
附件2.2025年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人选)报名表.docx
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