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截止,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园第一幼儿园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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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17 -2025/9/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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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园第一幼儿园遵循“爱与支持,让每个孩子自信绽放”的办园宗旨,秉承“以爱育信,以智启慧”的教育理念,以创建“思维见长、个性鲜明、温暖和谐、内涵丰富”的优质园所为办园目标。幼儿园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小区内(五园小学旁),园舍占地面积3084㎡,办学规模13个班。


幼儿园初创办于2012年8月,2020年2月转型为龙岗区新型公办幼儿园,是“深圳市一级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学前教育第四学区中心园”、“深圳市食品卫生A级单位”。园所先后荣获“深圳市龙岗区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首批蒲公英校园”、第一批“深圳市绿色校园”、“龙岗区坂田街道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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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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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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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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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6.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标准发放;


7.专业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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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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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报名材料


01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保留文件原格式Excel、Word版本递交,勿递交扫描件、图片等不可编辑的文件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


4.在读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


5.承诺书(附件3)【签名按指模后扫描件或照片】;


6.教师资格证;


7.无犯罪证明记录;


8.荣誉证书等材料。


注:


1.请按以上列举的材料顺序整理应聘材料,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2.以上所有资料在参加面试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


02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03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


04


1.面试时间:以后续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后续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体检


05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06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07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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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周五)17:00截止,欢迎投递报名材料到邮箱wydy2020@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可咨询0755-28575615(9:00-12:00,14:30-17:00)。


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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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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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2025年广东省


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END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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