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加快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市中医院学科建设与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临床学科带头人。我院将以最大诚意搭建事业平台,与您共同谱写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时代华章。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范围和岗位
本次招聘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采取院内、外公开竞聘方式,面向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专业技术人才,择优聘用国家级重点专(学)科的学科带头人4名,省级重点专(学)科的学科带头人14名,市级重点专(学)科的学科带头人2名,其他临床专科的学科带头人18名,共计38名,具体岗位名称及拟聘人数,详见《深圳市中医院招聘临床学科带头人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深圳市中医院临床学科带头人岗位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上进心、事业心和责任心,恪守医德医风;
2、具有全职从事本学科临床一线工作十年以上经历,目前仍在岗,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管理能力;
3、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取得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聘任在副高级及以上岗位;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任职竞聘条件
竞聘临床学科带头人岗位的报名对象,应当具备与相应岗位目标任务相匹配的专业水平或管理能力。
1、参与应聘国家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岗位的,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至少三项以下专业能力:
(1)应当在卫生健康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在本学(专)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达到行业领军水平;
(2)近5年,担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主体医院所属专业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
(3)近5年,曾任或现任国家级权威学术组织二级分会常委及以上职务;
(4)近5年,担任国家级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主持人、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5)近5年,入选省级及以上名中医、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工程)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岐黄学者团队核心成员;
(6)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近5年独立招收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5名及以上;
(7)近5年,有以下一项:参与制定发布国家级行业指南/共识、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中华系列期刊或JCRQ1区及以上论文、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完成人、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项目排名前2的发明人、单项科技成果转化到账金额500万元以上项目第1完成人;
(8)近5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结果(以最新结果为准)“省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层次参评获得A+或全国专科排名前10名的中医医院所在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
2、参与应聘广东省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岗位的,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至少三项以下专业能力:
(1)应当在卫生健康领域青年群体中表现突出,具有成长为行业领军人才的潜力,能带领学科(科室)建设从弱到强,争创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大幅提升本专科在广东省甚至全国的学术影响力;
(2)在省部级临床重点专科、省部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曾任或现任所在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主任、副主任);
(3)近5年,曾任或现任省部级及以上权威学术组织二级分会常委及以上职务;
(4)近5年,担任省部级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主持人、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5)近5年,入选省名中医、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获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医学人才(含岐黄工程)计划领军人才;
(6)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近5年独立招收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5名及以上;
(7)近5年,有以下一项:参与制定发布国家级行业指南/共识、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中华系列期刊或JCRQ2区及以上论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完成人、获得专利金奖项目排名前2的发明人、单项科技成果转化到账金额300万元以上项目第1完成人。
(8)近5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结果(以最新结果为准)“省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层次参评获得A+或全国专科排名前20名的中医医院所在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
3、参与应聘医院深圳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项目、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岗位的,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至少三项以下专业能力:
(1)应当熟悉本学科发展动态,在本学科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带领学科(科室)建设从弱到强,争创广东省重点学科,大幅提升本专科在深圳市甚至广东省的学术影响力;
(2)在省部级临床重点专科、省部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曾任或现任省级及以上重点学(专)科后备学科带头人、或曾纳入相应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并按期完成培养项目;
(3)近5年,曾任或现任市级及以上权威学术组织二级分会常委及以上职务;
(4)近5年,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市级以上卫生健康领域重大课题专项,牵头所在学(专)科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项以上;
(5)近5年,入选市名中医、获聘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特聘岗位B、C岗及以上;
(6)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近5年独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5名及以上;
(7)近5年,有以下一项:参与制定发布国家级行业指南/共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华系列期刊或JCRQ2区及以上论文、获得深圳市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完成人、获得专利金奖项目排名前2的发明人、单项科技成果转化到账金额100万元以上项目第1完成人。
(8)近5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结果(以最新结果为准)获得A或全国专科排名前30名的中医医院所在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
4、参与应聘医院其他临床、医技辅助科室学科带头人(骨干)岗位的,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至少三项以下专业能力:
(1)应当熟悉本学科发展动态,在本学科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带领学科(科室)建设从弱到强,争创深圳市重点学科,大幅提升本专科在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学术影响力;
(2)在省部级临床重点专科、省部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曾任或现任市级及以上重点学(专)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
(3)近5年,曾任或现任市级及以上权威学术组织二级分会常委及以上职务;
(4)近5年,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领域重大课题专项,牵头所在学(专)科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项以上;
(5)近5年,获聘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特聘岗位C岗及以上;
(6)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近5年独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3名及以上;
(7)近5年,有以下一项:参与制定发布国家级行业指南/共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华系列期刊或JCRQ2区及以上论文、获得深圳市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完成人、获得专利金奖项目排名前2的发明人、单项科技成果转化到账金额100万元以上项目第1完成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期满后不足一年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内发生过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差错的;
4、认定为科研失信情节较重及以上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学科带头人的。
三、薪资待遇
医院对院外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给予以下待遇及保障
(一)薪资构成
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综合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参考我院编制人员标准执行,双方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各种福利、补贴参照医院现行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2、提供学科建设和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团队引进,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深圳市特聘岗位,并享受相应人才资助。
3、符合深圳市入编条件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
4、在职在岗员工可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医院相关规定申请医院配套人才房。
四、报名及竞聘程序
医院官网/丁香人才报名→简历初筛→资格审核→考核评议→综合考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确定录用人选→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办理入职→聘用备案。
医院官网报名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申报,丁香人才网同步进行岗位发布,可直接在丁香人才网报名(无需重复申报)。
注:扫码后,点击“返回文档”进行完整填写。因需要填写的内容比较多,请务必对照公告要求,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后,耐心填报。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12月31日;职称、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二)此次招聘工作拟定于2026年3月底完成,考核、考察等工作分批次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报名成功后请留意邮件或短信通知。
(三)我院对应聘者信息保密,完成报名的应聘者在2026年3月底未获我院面试邀约者,即表示本次报名申请暂未通过资格审核,医院将不再另发通知,敬请谅解。
(四)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人:郎老师联系方式:0755-8860274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深圳市中医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