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加强基层党建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基层工作力量,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责
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主要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账、党群服务中心平台系统操作,以及上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薪酬待遇
待遇面议,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组织和党务工作经验的中共党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熟悉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优先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中选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查清的;
(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的;
(四)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工作的。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5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212203。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马市镇2025年公开招聘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1份,彩印报名表或者粘贴照片);
3.退役军人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五、考试
本次考试由包括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相关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一楼公示栏张贴公示。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时长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统一在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一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马市镇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行政村任职。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始兴县马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