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6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适应榕城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维护交通秩序、视频监控、看护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考试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到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相应岗位开展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男性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4年7月29日至2007年7月2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7月29日至2007年7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25年7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见《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包括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等环节。
3.报名网址: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43)
4.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1)登陆报名系统并设置密码;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3)上传电子照片(大1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
(4)上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和个人页);
(5)上传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上传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退伍证、填写完整并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等扫描件。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考时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公安机关在岗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分局将根据招聘条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审核通过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系统于2025年7月31日17:30准时关闭。在规定时间内已上传报名材料的人员,如因上传资料不齐或不符致使审查不通过的,可于8月1日17:30前及时补充并重新上传。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将不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警务辅助人员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等。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网站(网址:http://www.jyrongcheng.gov.cn/)公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待定。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辅警岗位设置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对象,报考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对象。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00米跑 |
≤5′20" |
≤5′45" |
纵跳摸高 |
≥255厘米 |
男子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和体检。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只组织一场,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
(三)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采取达标制,达标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视为面试成绩不达标,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2.面试结束后,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网站(网址:http://www.jyrongcheng.gov.cn/)公布面试结果。
九、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招聘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十、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考察政审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的,按照招聘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
十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含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由榕城区财政统一保障,具体以榕城区财政核发为准。
十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辅警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