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10个岗位
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始建于1905年,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富有文化底蕴和优良传统的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首批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和广东省首批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等。教师及实验员岗位年龄要求:18-35周岁(即1989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岗位年龄要求:18-45周岁(即1979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出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三、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10:00至2025年7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鉴证材料)、个人简历、获奖荣誉证书及业绩成果等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打包发送到邮箱gznxrbk@126.com。同时扫以下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及提交相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
我校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我校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
2025年7月28日上午8:00(拟定于当天上午8:00-8: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9:00进行考试,以接到校方通知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
广东省高州市潘州东路138号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
3.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附件3)所列的材料原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所提供材料必须与报名填报信息一致。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4.笔试(60分钟)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5.面试(每人10分钟)
(1)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等进行考核。
(3)面试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6.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2)在考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由应聘人员现场签领成绩,如应聘人员需提前离开的,届时请通过我校微信公众号查看成绩公布。
(3)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工作,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届时将在我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学校研究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如出现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经学校研究,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校聘合同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具体如下:
(一)合同期限:试用期三个月,初次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且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
(二)待遇标准:执行本校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相应岗位类别的待遇,其他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均按对应岗位类别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
五、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均需于2025年7月20日前取得。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按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7.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料提交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为外文版本的,须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版本。
8.招聘工作若有变动,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我校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9.本公告由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负责解释。联系部门及电话: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党政服务中心(0668-6664870)。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5:0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等进行确认。
七、联系方式
招聘邮箱:gznxrbk@126.com
咨询电话:0668-6664870
监督投诉电话:0668-66648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