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港口镇公办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要求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专任教师1人。
(二)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担任过班主任、年级组长,在省、市、区等教育行政部门有各类获奖者优先考虑;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一经录用,须在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内。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教职员工为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港口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金福利实施方案》执行。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上岗证;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285592314@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以“岗位+姓名”方式命名,超过规定时间上传资料的,其报名无效。
联系方式:梁老师,0760-89922298。
3.报名所需资料:
(1)自我介绍视频(视频格式:mp4、3gp、mov、m4v,时长3分钟以内,容量150M以内,要求穿着大方,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严重失真的设备拍摄)。
(2)《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幼儿园2025年(第二期)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需附近期彩色一寸照片1张,Word文档和PDF版均需提交。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份。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保育员证等证件的扫描件。
(6)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扫描件。
(7)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注:请应聘者将(2)-(7)六项材料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其中“报名表”另附Word文档。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5年7月29日前。
2.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者进行初选。7月29日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初选入围者进入资格复审与考试环节,无收到通知者恕不约见。
4.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普通话等级、职称、学术成果、所获奖励等情况,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比小于1:5的,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数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三)面试
考试形式:面试(教师面试时间为20分钟,提前10分钟备考)
1.面试内容一:教学活动试讲+答辩
考生自行准备一个教学活动进行现场试讲展示,时间为10分钟以内;试讲完后根据考官提问的问题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内。
2.面试内容二:才艺展示
考生自行准备5分钟以内的才艺展示项目。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才艺展示成绩×40%+试讲、答辩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港口镇人民政府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幼儿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经聘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港口镇公办幼儿园职位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二)实行“镇管校聘”,因工作需要,港口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可调配任教的工作单位,并统筹工作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幼儿园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2.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7.放弃聘用资格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港口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梁老师0760-89922298
监督投诉电话
0760-8841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