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6人17个岗位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门户枢纽城市-珠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转化医学研究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也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珠海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省高水平医院。医院前身为始建于1992年的珠海市医疗中心,2001年正式成为中山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规划床位4000张,目前开放床位2300张。医院战略愿景为“立足珠海,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覆盖西岸城市群,辐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创建国家级医学中心”,致力于打造开放式、综合性、智慧型、研究型医院。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5.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6.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应聘医疗和护理岗位者,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应聘医技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者,要求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新进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师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期完成培训计划,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
(三)学历学位及工作资历条件
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须具有在三级甲等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年龄条件
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应聘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50周岁(含50周岁)。
(五)业绩条件
应聘人员应在本专业工作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其中近三年取得代表性业绩成果至少1项,业绩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与任现职以来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获奖、论文、著作、管理文件、临床技能、获奖、行业标准等。应聘人员应为代表性业绩成果的主持人/前二参与人、主笔人、主要撰写人、第一(共一或通讯)作者、主(副主)编、第一或共同主要获奖人等主要贡献者。
(六)其他条件
1.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往届毕业生,除应符合(一)至(五)条件外,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2.累计两次应聘我院事业编制岗位未通过者(指医院考试、医院专家组评审或学校专家组评审任一环节),要求须间隔一年且有新的业绩材料才能再次报名应聘,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累计两次为一个计算周期。
3.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8.伪造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相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
现场报名: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在规定的线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网页(http://zdwy.vhzhaopin.com/),进入应聘岗位进行注册报名,流程为:打开应聘岗位→点击岗位信息右下角“投递简历”→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证书证明资料→保存→提交应聘。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线上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现场报名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五院行政综合楼北楼负一层人力资源部005室
3.应聘材料:
(1)《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本公告附件下载,签名处手写签名);
(2)《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3)证明证书及业绩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含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
2)学历及学位证书,包括高中毕业以后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需要一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3)执业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书(医疗、护理岗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技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提供,其他岗位如有一并提交)、职称聘书或聘任证明(如有);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医疗岗位提供,未发证者由住培单位出具证明);
5)博士后出站证书或证明(具有博士后经历者提供);
6)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模板见附件4);
7)考核及现实表现证明(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曾就职多个工作单位的,均要求出具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5);
8)代表性业绩成果材料,提交近五年取得的代表性业绩成果至少1项、最多5项证明材料,其中近三年至少1项。
业绩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与任现职以来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获奖、论文、著作、管理文件、临床技能、获奖、行业标准等。应聘人员应为代表性业绩成果的主持人/前二参与人、主笔人、主要撰写人、第一(共一或通讯)作者、主(副主)编、第一或共同主要获奖人等主要贡献者。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诊疗新技术、行业标准、专利、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管理文件、调研报告和方案、获奖证书等(论文需提交全文、收录检索证明材料,并在论文作者中将申报人名字标识出来;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及合同书;调研报告和方案、文件等需由工作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名或盖章;新技术须经单位技术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部门认定)。
9)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含非党员)和师德审核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地点领表,如目前为待业者,联系原单位出具)。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报名系统上传(纸质版现场提交,原件备查)。其中,1)-8)项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交齐全,9)项材料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交齐全,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往届毕业生,除需提交以上应聘材料3中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参加考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将通过招聘系统或短信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
医院专家组面试前,将对进入专家组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及业绩材料等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结果及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医院官网发布通知。
面试为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的人员名单(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通过考试人数未达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通过招聘系统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心理测试
在医院专家组评审前,对进入专家组评审的应聘人员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不计算分值,仅作为参考。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心理测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另行通过招聘系统或短信方式通知。
(五)医院专家组评审
医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考试及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专家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从获得同意票数达到到会专家2/3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最终获得同意票结果从高到低,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推荐进入学校专家组评审的人选(同票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一个岗位招聘多人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推荐人选;如无合格人选,则招聘岗位可不确定人选。
专家组的评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评审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
(七)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八)学校专家组评审
学校组织学校专家组评审会议评审。学校专家组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九)校长办公会审议
学校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经校长办公会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及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将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港澳居民的考察结论还将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意见。
(十二)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报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
五、聘后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学校和本医院相关人事政策和薪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未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报应聘信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证明、博士后出站证书或证明、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业绩等的计算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情况说明等。
5.与本医院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阶段告知。
6.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系统、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招聘各环节相关安排。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并及时关注系统状态更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综合楼406室,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526196、2528170、2528239
监督电话:0756-25288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