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教育教研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研工作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紫金县教师发展中心学科教研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选拔优秀教育教研人才。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语文、音乐、劳动教研员各1名(详见附件1《紫金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选调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紫金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教学经验丰富,教研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取得一定的教研成果,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
4.能够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开展教研工作,具备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6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年龄42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熟悉本学科(学段)教学体系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2.报名选调文化科类(指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下同)学科教研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科类学科教研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4.业绩成果需满足如下成果之一:
(1)近五年内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或市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等教学荣誉称号;
(3)获得县级及以上现场教学大赛一等奖以上。
5.其他要求:符合《紫金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选调岗位表》规定的其他特定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要求
有意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27日带相关材料到县教师发展中心综合室(中共紫金县委党校四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业绩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紫金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1张;
5.学校出具的教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1份。
六、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按总成绩最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选调程序具体如下:
(一)初审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参与选调人选。参与选调人选分文化科类、其他科类。文化科类采用笔试+面试(含模拟讲课、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他类不用参加笔试,只采用面试(含模拟讲课、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参加选调文化科类学科教研员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学段毕业班综合考试测验知识。
2.笔试人员:参与选调文化科类人选。
3.笔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紫金县城第三小学。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1)文化科类笔试分数成绩需合格以上(即笔试分需达卷面总分值60%以上),并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其他科类按实际报名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现场抽题,现场备课、即兴答辩,即时告知成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2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3分钟。其他科类如果不足3人参与选调同一学科,面试成绩须达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紫金县城第三小学。
(四)确定考察人选
1.总分核定
(1)文化科类:总分=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附加分。
(2)其他科类:总分=面试分+附加分。
笔试与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中讲课占30%,结构化面试20%);附加分按实际分值赋分。
2.附加分核定
(1)获得先进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的加3分。
(2)获得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称号的,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
(3)参加现场教学、技能大赛获得者,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省三等奖加1分;县级特等奖、市级一等奖、省二等奖加1.5分;市级特等奖、省一等奖加2分;省级特等奖加2.5分。
(4)主持教科研课题并结题的,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及以上的加1.5分;参与教科研课题并结题的(排名前六),市级加0.5分,省级及以上的加1分。
(5)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分管教学教研副校长加1分;教研室(教务处)正副主任加0.5分。
以上5大项加分,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值作为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3.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按总分排名1:1确定。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笔试、模拟讲课、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
(五)组织考察
1.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过程中,查阅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核实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了解其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同时,函询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意见。
3.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体检有关事项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紫金教育公众微信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退回原单位。
七、其他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违者追究责任;
2.考生需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流程者责任自负;
3.本方案由紫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7789868;监督电话:782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