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8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
岗位 编号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
岗位一 |
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 |
6 |
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1. 熟悉运用办公室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城市管理日常外出巡查管理、辅助执法及街道夜间值班、应急工作; 3. 须持有C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 4. 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清单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 |
岗位二 |
从事安全生产监察、消防检查执法辅助等工作 |
1 |
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3.须持有C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 5.能接受夜间值班、应急工作等。 |
岗位三 |
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管理等工作 |
1 |
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 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保密意识;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运用办公室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 须持有C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 4.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应急值守。 |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及法定假期不对外办公),逾期不接受报名。
4.报名资料:《凤阳街道招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机动车驾驶证、社保清单(岗位一须提供)。报考岗位二,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报名要求的技术资格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1.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如有)、驾驶证、社保清单(岗位一须提供)、技术资格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如有)等岗位要求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3.面试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区、凤阳街道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其他
(二)本公告由凤阳街道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管理咨询电话:020-8961763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2025年5月27日至5月30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