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13个岗位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学校是广东省首批5所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部委省”共建医科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硕博连读)的8所高校之一。现面向社会招聘15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岗位
共设置13个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其中学历学位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二)应聘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6:00,登录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69报名,并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考核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与国内学校相近专业的课程对比等证明材料。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报名确认。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6月4日9:00至6月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25年6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常识、人文常识、科技常识、高等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英语翻译等内容及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人事处网站统一公布。
(二)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
1.入围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2.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组织
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教育教学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安排事宜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前,学校组织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携带证件原件来校核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或直接业务考核岗位无笔试成绩的,则以面试或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或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或直接业务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管理
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聘期期满合同终止,不再续聘。工资标准参照学校编内对应岗位标准计发,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以根据用人需求决定是否在报考同岗位且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648707、61648120
监督投诉电话:020-6164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