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第十二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我园研究型教师队伍的培育,积极探索幼儿园教育新模式,构建未来幼儿园发展新样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1名、保育员1名,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一)带班教师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带班教师1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心理学类等教育类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达标;
5.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放宽年龄限制);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
中共党员、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教科研骨干等相关荣誉称号,获得区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学技能比赛奖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有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经验,撰写能力强或有特长者优先,有团队管理经验者或市级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保育员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保育员1名
2.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育员上岗证
4.年龄:45岁以下
5.任职要求:熟悉保育工作流程,爱孩子、有耐心,有亲和力。爱岗敬业,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再学习能力。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
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两年以上在公办幼儿园任职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shenshieryou@163.com(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第十二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验证证明(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如报名时未验证,可承诺并申请延迟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交);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5.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近一年社保清单;
7.业绩、获奖等其他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8.原图照片:近期生活照1张;
9.无犯罪证明;
10.离职证明(如报名时未提供,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交);
11.个人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应提交清晰的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深圳市第十二幼儿园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该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我们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及方式。
(四)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由深圳市深圳市第十二幼儿园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进入聘用环节。
(六)公示: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第十二幼儿园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深十二幼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文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参照深圳市及罗湖区相关薪酬文件制度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假期;
(四)工作日提供早、午餐。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果果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755-25699180。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第十二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