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怀集县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25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1名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及配合执行法官从事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
(二)招聘合同制书记员3名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法官助理职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26日至2007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调查取证、组织调解工作、草拟法律文书、开展调研等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7.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书记员职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26日至2007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整理过程中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7.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2025年的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除以上招聘条件外,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配偶、父母担任所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告附件1《怀集县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025年5月30日(周五)下午16: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报职位。
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hjfygkzpbw2025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要求:jpg格式,红、蓝、白底色,10kb到100kb),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格式要求:jpg格式,10kb到100kb,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对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表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确保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内容一致。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初审或者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请在2025年6月5日上午9:00至2025年6月7日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聘单位指定网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5版)》(详见附件2)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3.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国有单位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招聘主要采取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仅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机测只作为水平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一)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1.仅要求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参加。
2.考试时间:2025年6月8日上午。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计算机每分钟录入中文正确字数不少于50字。
5.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法官助理、书记员采用相同试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各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2.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怀集县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面试有关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怀集县人民法院自行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符合本公告中所述的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入围;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并不存在优先情形,或均存在优先情形,则考生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布。
2.考生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怀集县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视情况递补。
七、递补
拟聘用对象全部聘用完毕后,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以从考试总成绩合格且在一年有效期内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做保留。本单位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考试总成绩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
八、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招聘单位报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九、薪酬待遇
参照招聘单位现有的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机测、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者与报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3.本单位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怀集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社会主要关系”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6.本公告由怀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