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3名普通聘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普通聘员3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有志于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5月31日);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日。
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压缩包以“拟应聘岗位序号+姓名”命名,如“1+张三”发送到dgscjgjrsk@163.com。联系人:陈雪瑜,联系电话:0769-26986323。
3、报名需提交资料(原件电子版):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近期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及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其他材料(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1日至22日,根据招聘条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业务协作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检验检测岗位采用“笔试+实操”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操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入围线。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文具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实操)对象,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实操)对象,入围面试(实操)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导致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实操)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实操)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实操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实操)。
面试(业务协作岗位):主要测试面试者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者公布。
实操(检验检测岗位):现场考核药品理化或微生物检验实验操作、数据处理及结果报告,时间60分钟。
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实操)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26986323;联系人:陈雪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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