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5个岗位
一、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集团)宝悦幼儿园,位于新安街道新安三路27号(玺玥华府小区),是一所独立法人的小区配套园,隶属于兴华幼儿园(集团)。园所办学规模为12个教学班,于2024年9月正式开园,按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标准进行设备设施及人员的配备,目前开设7个教学班。幼儿园遵循集团“兴兴立德,灼灼其华“的园所文化,秉持“源儿童,阅童年,乐于行,悦未来“的课程理念,坚持“以幼儿为本”,致力于儿童全面发展,培养健身心、爱阅读、善交往、喜探究、享艺术的宝悦儿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秋季,幼儿园计划新增5个教学班,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班主任岗位4名、保育员岗位5名、保健员岗位1名、文员岗位1名、厨工岗位2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班主任岗位
(1)年龄40岁以下(有公办幼儿园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班主任教师工作经历或在公办幼儿园3年以上的带班经历,工作期间参加园级以上比赛获奖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保育员岗位
(1)年龄40岁以下(有幼儿园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保育员证;
(4)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喜欢幼儿,待人热情友善,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3.保健员岗
(1)年龄35周岁以下(有公办幼儿园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3)持有保健医生上岗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4)有2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或医院临床急救经验;
(5)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4.文员岗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有深圳公办幼儿园相关岗位经验,熟悉幼儿园一线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摄影及后期制作能力;
(3)本科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练操作EXCEL、WORD、图文创作工具等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5.厨工岗位
(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食品人员从业健康证;
(3)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4)有公办幼儿园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
2.报名材料(以教师岗位为例)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宝悦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邮箱:By23228896@163.com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宝悦幼儿园公众号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8:20-12:00,下午2:30-17:15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228856-8020刘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宝悦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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