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6人1个岗位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嘉应学院2025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急需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学人员。
一、学校简介
嘉应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叶剑英元帅故乡、著名革命老区、全域属原中央苏区——广东省梅州市,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高校,并设有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近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多人(正高职称120多人、副高职称340多人、博士450多人);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2.6万余人,成教学生近万人。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本科专业63个,有国家级和省级专业37个。学校设江北、江南、程江、黄塘、丰顺5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00多亩,建筑面积超7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亿多元,纸质藏书260多万册,是求知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招聘岗位
具体详阅《嘉应学院2025年4月招聘聘用制教学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二)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三)年龄要求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如特别优秀或岗位急需等特殊情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应聘人员的本科教育阶段须在境内完成,且应聘专业所属学科在其毕业院校应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五)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目前为我校在职工作人员;
2.2025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含在职);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基本待遇及聘期
(一)受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2万元人民币(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
(二)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要求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未取得的,则在聘期结束后不再续聘。
(四)受聘人员聘用一年期满后,可以申请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受聘人员在职读博期间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档发至相关二级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二级单位聘用制教学人员+岗位代码+姓名”。
3.报名材料:
(1)《嘉应学院聘用制教学人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信息材料[内地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考核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相应专业课程的有关内容,试讲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如考核成绩相同的,以考核主评委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
(2)进行心理测评,结果作为录用参考依据。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核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名单在嘉应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事宜的说明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本次招聘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虛作假、不守诚信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所毕业院校的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转至学校代为保管。
(七)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电话:0753-2186867(石老师、谢老师);各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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